資料來源: 考選部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05年3月4日
發文字號:選特三字第1051500172號
主旨:舉辦10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、一般警察人員考試及105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考試。
依據:民國105年2月25日考試院第12屆第75次會議決議。
公告事項: 
一、考試等別(資位別)、類組別(類科)及暫定需用名額:
(一)10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
1、考試等別:三等考試、四等考試。
2、類組別及暫定需用名額:三等考試設行政警察人員等13類組共412名、四等考試設行政警察人員等4類組共2,104名,合計暫定需用名額2,516名。(詳見附表1)
(二)105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
1、考試等別:二等考試、三等考試、四等考試。
2、類組別及暫定需用名額:二等考試設刑事警察人員電子監察組1類組計2名、三等考試設行政警察人員等7類組共75名、四等考試設行政警察人員等4類組共3,117名,合計暫定需用名額3,194名。(詳見附表2)
(三)105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考試
1、考試資位別:高員三級考試、員級考試、佐級考試。
2、類科別及暫定需用名額:高員三級考試設會計等10類科共104名、員級考試設事務管理等8類科共226名、佐級考試設事務管理等10類科共701名,合計暫定需用名額1,031名。(詳見附表3)
(四)用人機關如需臨時增列需用名額時,經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送本部核實後,另案提報考試院核定。


 

警察人員組別及暫定需用名額

一般警察人員組別及暫定需用名額

交通事業鐵路人員組別及暫定需用名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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